詳細辦法請參閱附件(簡介如下):
§獎勵對象:
(一)113學年度起在學之本國籍且非在職之博士班一年級至三年級學生。(須為全職學生)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請或領取本獎學金:
- 博士生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、具在職生身分者。
- 以外籍生、僑生、香港、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者。
- 已支領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者。
- 博士生於報到後未完成註冊、辦理保留入學資格、休學、逕博轉回、退學者。
- 獲獎後辦理休學者,自休學生效之月份停止發放,俟復學後重新申請。
- 獲獎生涉及學倫或性平事件者,於調查結束確認有涉案即停止獎勵。
§獎勵期間及金額:
(一)每月頒予獲獎學生獎學金四萬元,獎勵期間自當年度九月一日起至隔年八月三十一日止,惟當年度九月為博士班三年級學生,獎勵至博士班三年級止。
(二) 每名獲獎博士生每月獎學金 4 萬元,含教育部補助經費 2 萬元、學校統籌款 1 萬元、指導教授自付 1 萬元。
有意申請之博士生同學,請於10/25(五)前繳交申請附件,連同有利審查相關資料送至院辦公室,謝謝。
附件1_本校辦理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實施要點附件2_(公告用)教育部獎學金申請表 附件3_(公告用)指導教授配合款出資規劃同意書